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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都市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公告

昌都发布 2022-09-24



自8月26日宣布全市实现社会面清零目标以来,我市在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西藏工作组和自治区包保地市疫情防控督导组的有力指导下,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在全市范围内连续开展11轮全员核酸检测,已连续7天无社会面阳性感染者,各县(区)已陆续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至9月10日,左贡县、洛隆县、江达县、类乌齐县、八宿县、卡若区6县(区)相继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目标,其余贡觉县、察雅县、芒康县、边坝县、丁青县5县至今为无疫县。经专家组研判,已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目标,全市转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阶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等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和生产经营,公交、出租车、市域内班线客运逐步有序恢复运营,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确保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02

优先开放超市、药房、理发店等民生服务场所(餐饮场所暂停堂食,可提供到店自取、外卖送餐服务),继续暂停开放网吧、酒吧、电影院、KTV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寺庙等宗教场所,继续闭环管理儿童福利院、养老院、敬老院、精神病院、监所等特殊场所,进入各类场所(含小区、公共交通工具)人员,须佩戴口罩,落实测温扫码、查验健康码及行程码等措施。



03

村(社)、小区要落实好管理责任,积极开展无疫小区创建活动,搞好村(社)、小区环境卫生及垃圾处理,做好小区电梯、楼梯、单元门把手等重要部位消杀。




04

持续加强外防输入,对高中风险区返昌人员实行远端管控,各检查卡点要加强对外来入昌及过境车辆人员管控,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一)对外来进入昌都辖区内运输防疫物资、生活物资和涉及经济发展、项目建设急需物资的保供车辆和司乘人员开辟绿色通道,首站由公安机关开具统一通行证明,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昌,并在抵达昌都第一落点做一次核酸检测,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严格落实车辆严消毒、作业不交叉、人员不接触等要求。(二)高中风险区人员非必要不进昌,确需进昌的需提前3天在藏易通报备,在抵达昌都第一落点、第一时间前往定点隔离场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按要求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须向社区或接待单位提前报备,不具备点对点闭环转运、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需就地完成3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1、3天各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具备点对点闭环转运、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由居住地社区或接待单位组织完成3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1、3天各完成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并向居住地社区或接待单位报备后方可流动。(三)低风险区人员进昌需提前3天在藏易通报备,在抵达昌都第一落点核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藏易通绿码并完成抗原检测,进昌后按要求完成3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1、3天各完成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并向居住地社区或接待单位报备后方可流动。



05

严格常态化核酸检测,加密集中隔离点、医疗机构、与入昌人员和环境有直接接触的重点人群检测频次,对其他人员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市区常态化核酸采样点位置和工作时间,将通过“昌都发布”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核酸采样点进行优化调整。各县(区)结合实际,科学设立固定的便民核酸采集点,方便市民出行办事需要。常态化核酸检测的周期和检测频次,将根据我市和国内疫情形势适时进行调整。





06

市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消毒、用公筷、常通风,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药店应对购买退热、抗病毒、抗生素、止咳感冒等药物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并推送辖区社区管理。





07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自我管理责任“四方责任”,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保障全市各族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上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广大市民朋友,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解封不等于解防”,防控为大家,防控靠大家。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继续理解、配合、支持政府落实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个人防护,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昌都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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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魏健楠
审核:刘晓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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